“十三五”生態保護規劃綱要落地 明確四大發展路徑
發布(bu)時(shi)間:2017-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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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環保部印發《全國生態保護“十三五”規劃綱要》。其中提出的主要目標為:到2020年,生態空間得到保障,生態質量有所提升,生態功能有所增強,生物多樣性下降速度得到遏制,生態保護統一監管水平明顯提高,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取得成效,國家生態安全得到保障,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相適應。
“十三五”生態保護規劃綱要落地 明確四大發展路徑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各派出機構,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現制定《全國生態保護“十三五”規劃綱要》(以下簡稱《規劃綱要》)。《規劃綱要》依據環保部門生態保護的職能定位,提出“十三五”時期全國生態保護工作的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明確重點工作和任務措施,指導各級環保部門開展自然生態保護工作。
一、全國生態保護基本形勢
“十二五”時期,各級環保部門積極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生態保護工作的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加大生態保護力度,在示范引領、系統保護、綜合監管等方面取得積極進展,部分重點保護物種種群數量穩中有升。但總體上,我國生態惡化趨勢尚未得到根本扭轉,生態保護與開發建設活動的矛盾依然突出,生態安全形勢依然嚴峻。
(一)工作進展
一是生態文明示范建設帶動效應明顯。全國16個省份開展了生態省建設,92個市、縣(區)獲得國家生態建設示范區命名,126個地區開展了生態文明建設試點工作,示范帶動效果明顯。編制《全國生態文明建設目標體系》,積極推動生態示范建設提檔升級,制定《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管理規程(試行)》和《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縣、市指標(試行)》。組織開展首屆中國生態文明獎的評選,建立獎勵機制,帶動社會共建。
二是生態功能保護基礎進一步夯實。完成全國生態環境變化調查與評估(2000—2010年),印發實施《全國生態功能區劃(修編版)》。制定實施《生態保護紅線劃定技術指南》,在江蘇、海南、湖北、江西、重慶、沈陽等地開展劃定和管控試點,天津、江蘇發布實施生態保護紅線。開展縣域生態環境質量評估考核,在重慶、海南、陜西、寧夏等地開展重點生態功能區環境保護全過程管理試點,推動優化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政策。在全國25個省份開展45個流域生態健康評估試點。聯合國家旅游局組織開展國家生態旅游示范區建設,確定了北京市南宮旅游景區等72個國家生態旅游示范區。指導浙江省仙居縣、開化縣開展國家公園建設試點,配合發展改革委指導北京、青海等9個省(市)開展試點工作。強化礦產資源開發生態保護與監管,開展部分典型地區遙感調查和評估。
三是自然保護區綜合監管得到加強。全國已建立各類自然保護區2740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428個),約占陸地國土面積的14、8%,超過90%的陸地自然生態系統類型、89%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種類得到保護。規范和完善自然保護區晉升和調整的評審制度,聯合九部門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涉及自然保護區開發建設活動監督管理的通知》。完成400多處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衛星遙感監測,查處一批涉及自然保護區的違法活動。推動中俄自然保護區的跨界合作。
四是生物多樣性保護決策與推進機制進一步完善。成立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國家委員會,發布實施《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與行動計劃(2011—2030年)》(以下簡稱《戰略與行動計劃》),啟動“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十年中國行動(2011—2020)”(以下簡稱十年中國行動),啟動生物多樣性保護重大工程。完成32個陸地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域邊界核定,發布“中國生物多樣性紅色名錄——高等植物卷和脊椎動物卷”。積極推進生物遺傳資源獲取與惠益分享立法和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不斷深化國際交流與合作,積極履行《生物多樣性公約》及其《卡塔赫納生物安全議定書》等國際公約。多數省份建立了生物多樣性保護協調機制,編制發布了省級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與行動計劃。
(二)主要問題
現階段,我國面臨的主要生態問題有:
一是生態空間遭受持續威脅。城鎮化、工業化、基礎設施建設、農業開墾等開發建設活動占用生態空間;生態空間破碎化加劇,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河流水電水資源開發和工礦開發建設,直接割裂生物生境的整體性和連通性;生態破壞事件時有發生。
二是生態系統質量和服務功能低。低質量生態系統分布廣,森林、灌叢、草地生態系統質量為低差等級的面積比例分別高達43、7%、60、3%、68、2%。全國土壤侵蝕、土地沙化等問題突出,城鎮地區生態產品供給不足,綠地面積小而散,水系人工化嚴重,生態系統緩解城市熱島效應、凈化空氣的作用十分有限。
三是生物多樣性加速下降的總體趨勢尚未得到有效遏制。資源過度利用、工程建設以及氣候變化影響物種生存和生物資源可持續利用。我國高等植物的受威脅比例達11%,特有高等植物受威脅比例高達65、4%,脊椎動物受威脅比例達21、4%;遺傳資源喪失和流失嚴重,60%—70%的野生稻分布點已經消失;外來入侵物種危害嚴重,常年大面積發生危害的超過100種。
同時,環保部門在履行指導、協調、監督生態保護工作職責時,還存在以下體制機制和管理上的突出問題:
一是統一監管的管理體制不健全。目前仍按生態要素分別設置生態保護管理機構,難以對生態系統實施整體性保護。由于權責一致的統一管理體制和協調聯動機制尚未建立,未能實現所有者和監管者分離以及一件事情由一個部門負責,直接影響生態保護效果。
二是全社會共同監督的機制尚未建立。部分地方領導干部保護生態環境的意識較為薄弱,還未牢固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理念。社會公眾參與生態保護和監管的機制有待健全,企業生態保護和監管責任還不明確,部分地方環保部門履行生態監管職能時只能單打獨斗、被動應對。
三是監督管理的基礎能力薄弱。尚未建立統一的生態監測監控網絡,難以準確監測我國重要生態區域生態狀況,不能及時主動發現重大生態破壞行為。大部分縣級環保部門沒有設置獨立的生態保護科室,難以開展常態化監管。市縣環保部門生態保護人員隊伍和裝備嚴重不足,導致執法力量薄弱。生態保護科技支撐不夠,生態大數據集成應用尚待發揮作用,生態保護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尚需完善。 (來源:中國環境報)文章鏈接:中國環保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