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臨汾印發《臨汾市大氣污染防治2018年行動計劃》
2019-06-25
日前,山西臨汾印發《臨汾市大氣污染防治2018年行動計劃》。計劃要求,實施工業企業環保升級改造工程。全面完成煤電(含低熱值煤)機組超低排放改造,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機組于本文件印發之日起實施停產治理。對于國家排放標準中已規定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電力(燃煤以外)、鋼鐵、石化、化工、有色(不含氧化鋁)、水泥行業等現有企業,自2018年10月1日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和揮發性有機物達到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焦化行業分步實施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改造,2018年10月1日前,50%的焦化企業完成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改造,2019年10月1日前全市焦化企業全部完成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改造。在鋼鐵等非電行業開展大氣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試點。燃煤電廠、鋼鐵企業應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石膏雨、有色煙羽等現象,減少煙氣中可溶性鹽、硫酸霧、有機物等。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