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保在線 政策法規】“大氣十條”頒布以來,全國各地積極落實并陸續出臺相關地方政策。今年作為“大氣十條”收官之年,為圓滿完成既定目標,打好藍天保衛戰,全國各地都緊盯大氣污染不放松。本文將對“大氣十條”頒布以來,空氣質量管理有關政策進行梳理。
一、關于印發《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財建[2016] 600號
為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對《中央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進行修訂,以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專項資金重點支持范圍包括:工業污染治理項目、能源結構調整項目、城市揚塵治理項目、機動車尾氣治理項目、環境監管能力建設等。
影響 確定專項資金主要支持的大氣污染治理領域和任務,對專項資金的使用實行全過程監督,保障專項資金的使用。
二、關于印發《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的通知 國辦發[2016]81號
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是依法規范企事業單位排污行為的基礎性環境管理制度,環境保護部門通過對企事業單位發放排污許可證并依證監管實施排污許可制。為進一步推動環境治理基礎制度改革,改善環境質量,針對目前排污許可制定位不明確,企事業單位治污責任不落實,環境保護部門依證監管不到位等問題,制定該方案。
影響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明確到2020年完成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建立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現“一證式”管理。
三、關于發布《火電廠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的公告 公告2017年 第1號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改善環境質量,保障人體健康,完善環境技術管理體系,推動污染防治技術進步,環境保護部組織制定了《火電廠污染防治技術政策》。該政策包括源頭控制、大氣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噪聲污染防治以及二次污染防治等內容。
影響 該技術政策為火電行業污染防治規劃制定、污染物達標排放技術選擇、環境影響評價和排污許可制度貫徹實施等環境管理及企業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技術支撐。
四、關于發布《國家環境基準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 公告2017年 第14號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規范國家環境基準研究、制定、發布、應用與監督工作,環境保護部制定了《國家環境基準管理辦法(試行)》,內容包括:總則、分類、制定與發布、應用與監督等內容。
影響 根據管理辦法所制定的大氣環境基準可運用于環境標準修訂、環境質量評價、環境風險評估等工作,有助于開展環境基準的科學普及與宣傳、技術培訓與交流及國際合作。
五、關于發布《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火力發電及鍋爐》的公告 HJ 820-2017 2018-06-01 實施
為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合作水污染防治法》,指導和規范火力發電廠及鍋爐自行監測工作,制定本標準。該標準提出了火力發電廠及鍋爐自行監測的一般要求、監測方案制定、信息記錄和報告的基本內容和要求。
影響 該標準細化了自行監測方案編制的要求,提高了可操作性,監測方案確定的內容體現了“剛性”與“靈活性”的結合,與相關標準規范有效銜接。
六、關于發布《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造紙工業》的公告 HJ 821-2017 2018-06-01 實施
為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合作水污染防治法》,指導和規范造紙工業企業排污單位自行監測工作,制定本標準。該標準提出了造紙工業企業排污單位自行監測的一般要求,監測方案制定、信息記錄和報告的基本內容和要求。
影響 該標準細化了自行監測方案編制的要求,提高了可操作性,監測方案確定的內容體現了“剛性”與“靈活性”的結合,與相關標準規范有效銜接。
七、關于發布《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總則》的公告 HJ 819-2017 2018-06-01 實施
2017年4月26日,為指導和規范排污單位自行監測工作,對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提出統一要求、監測方案制定、監測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信息記錄和報告的基本內容和要求,對有/無組織的大氣排放監測進行了規定和要求,包括:自行監測的一般要求、監測方案制定、監測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信息記錄和報告要求。
影響 《總則》重點對大氣排放監測點位、監測指標、監測頻次、信息記錄等體現行業特點的內容進行規定。這樣的體系設計,既可以避免行業指南中有重復性的內容,也能夠提高行業指南的針對性。
八、近年來大氣污染防治重要節點——京津冀及周邊地區
九、關于印發《京津冀及周邊地區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的通知 環發 [2013]104號
發布單位
環境保護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能源局
影響 到2017年,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細顆粒物(PM2.5)濃度在2012年基礎上下降25%左右,山西省、山東省下降20%,內蒙古自治區下降10%。其中,北京市細顆粒物年均濃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十、關于印發(fa)《京(jing)津冀大氣污(wu)染(ran)防治強化措(cuo)施(shi)(2016-2017)》的通知 環大氣 [2016]80號
發布單位
環境保護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天津市人民政府、河北省人民政府
主要目標
到2017年,北京市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達到60微克/立方米左右。天津市PM2.5 年均濃度達到60微克/立方米左右。河北省PM2.5年均濃度達到67微克/立方米左右。
影響 限時完成農村散煤清潔化替代;限時完成燃煤鍋爐窯爐“清零”任務;劃定禁煤區和煤炭質量控制區;限時完成關停淘汰任務;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十一、《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部門分工意見 環境保護部牽頭“打好藍天保衛戰” 牽頭部門
根據分工意見,“打好藍天保衛戰”由環境保護部牽頭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影響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要分別下降3%,重點地區細顆粒物(PM2.5)濃度明顯下降;加快解決燃煤污染問題;全面推進污染源治理;強化機動車尾氣治理;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嚴格環境執法和督查問責。
十二、關于印發《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發布單位
環境保護部
實施范圍
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莊、唐山、廊坊、保定、滄州、衡水、邢臺、邯鄲市,山西省太原、陽泉、長治、晉城市,山東省濟南、淄博、濟寧、德州、聊城、濱州、菏澤市,河南省鄭州、開封、安陽、鶴壁、新鄉、焦作、濮陽市(以下簡稱“2+26”城市)。
影響 以改善區域環境空氣質量為核心,以減少重污染天氣為重點,多措并舉強化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全面降低區域污染排放負荷。
十三、環境保護部啟動為期一年的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 任務部署
環境保護部從全國抽調5600名環境執法人員,將對京津冀及周邊傳輸通道“2+26”城市開展為期一年的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
影響 此次強化督查主要對7個方面進行督查,包括相關地方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落實大氣污染防治任務情況,固定污染源環保設施運行及達標排放情況,“高架源”自動監測設施安裝、聯網及運行情況,“散亂污”企業排查、取締情況,錯峰生產企業停產、限產措施執行情況,涉揮發性有機污染物企業治理設施安裝運行情況等。(來源:環境保護部環境保護對外合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