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專項預算近翻三倍 十三五靜待試點落地
發布時間:2017-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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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財政部公布了2016年中央財政預算。新增了土壤污染防治專項預算項目,預算數為90.89億元,同比增長145.6%。如加上以前年度結轉資金6億元,預算數為96.89億元,接近翻三倍。
事件:財政部公布了2016年中央財政預算。在《2016年中央對地方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預算表》中,新增了土壤污染防治專項預算項目(原為重金屬治理專項),預算數為90.89億元,2015年執行數僅37.00億元,同比增長145.6%。
預計土十條將于二季度出臺,配套資金激增確定土壤修復市場向上趨勢。2016年中央財政新增了土壤污染防治專項預算項目,2015年前該項目稱作“重金屬污染防治”。2016年該項目預算數為90.89億元,較2015年增長了145.6%,如加上以前年度結轉資金6億元,預算數為96.89億元,接近翻三倍。近日,“土十條”文件已完成修訂并提交國務院,“土十條”出臺預期增高,根據水十條和大氣十條的經驗,土十條大概率在二季度出臺。此次中央財政預算方案通過過去重金屬治理專項落實了土壤修復的配套資金。方案中同時明確了將增加土壤污染現狀調查、土壤環境監管能力建設、污染土壤修復治理等方面的支出。隨著土壤修復試點一步步落實,專項資金將加速開啟十三五土壤修復的藍海市場,未來發展空間廣闊。
中國土壤修復市場:存量市場規模空間超萬億級別,治理將逐步覆蓋城市、礦區與農田。目前我國工業場地污染土壤修復存量市場4401億元;全國礦區土壤修復存量市場2594億元;耕地修復存量市場84500億元,全國土壤修復存量市場合計91494億元。盡管存量市場空間巨大,但由于盈利模式問題,目前土壤修復有效市場主要集中在高地價地區的城市工業污染場地外遷帶來的修復需求。隨著治理深入,及技術進步帶來的修復成本下降,農田和礦山的治理盈利問題將得到進一步解決,有效市場將迅速擴大。
政企合作PPP模式和合同能源管理EMC模式成為土壤修復市場探索新方向。國家目前大力推廣PPP模式,國內許多污染場地都存在“污染責任主體不明確、缺乏良好的收益機制”,在土壤行業引入PPP模式,將隱形政府信用轉化為企業信用或項目信用,可以解決融資問題,消除土壤污染治理的瓶頸。EMC模式目前在國內運作與BOT類似,往往針對環境一攬子工程,發揮1 1>2的規模效應,更大的合同也可以更加充分調動企業改造的積極性。另外,地方專項債目前也成為解決土壤修復市場融資問題的方向之一。
國內土壤修復市場已出現代表性案例,為行業未來發展指明方向。工業污染場地中,采取PPP模式的“岳塘模式”和“新余模式”,解決治理資金缺乏等難題,發揮企業作為市場主體的作用。而礦區土壤污染治理和農田土壤污染治理雖然已出現成功案例,但仍停留在事件響應模式的階段,盈利模式尚不明確,較為依賴財政資金。
相比于流動的水和大氣,土壤的溯源性更強,污染責任主體比水和大氣更容易確認和追溯,并且土壤污染直接和食品安全和地下水安全直接相關,鑒于中國目前嚴重的污染比例和程度,未來治理需求剛性且緊迫,市場空間巨大。雖然整個行業盈利模式尚待進一步完善,但土壤修復行業藍海市場確定,且隨著“土十條”出臺預期提升,各地政府紛紛出臺地方土壤修復政策開始試點,行業拐點漸顯。土壤修復行業將是十三五期間環保行業最具彈性的發展方向。(來源:中國證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