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日前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涉及推進污水大氣治理等
發布時(shi)間:2017-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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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國務院日前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了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和基本原則,并從7個方面提出了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重點任務。
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充分利用自然山體、河湖濕地、耕地、林地、草地等生態空間,建設海綿城市,提升水源涵養能力,緩解雨洪內澇壓力,促進水資源循環利用。鼓勵單位、社區和居民家庭安裝雨水收集裝置。大幅度減少城市硬覆蓋地面,推廣透水建材鋪裝,大力建設雨水花園、儲水池塘、濕地公園、下沉式綠地等雨水滯留設施,讓雨水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凈化,不斷提高城市雨水就地蓄積、滲透比例。
恢復城市自然生態。制定并實施生態修復工作方案,有計劃有步驟地修復被破壞的山體、河流、濕地、植被,積極推進采礦廢棄地修復和再利用,治理污染土地,恢復城市自然生態。優化城市綠地布局,構建綠道系統,實現城市內外綠地連接貫通,將生態要素引入市區。建設森林城市。推行生態綠化方式,保護古樹名木資源,廣植當地樹種,減少人工干預,讓喬灌草合理搭配、自然生長。鼓勵發展屋頂綠化、立體綠化。進一步擴大城市人均公園綠地面積,提高城市建成區綠地率,改變城市建設中過分追求高強度開發、高密度建設、大面積硬化的狀況,讓城市更自然、更生態、更有特色。
推進污水大氣治理。強化城市污水治理,加快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與改造,全面加強配套管網建設,提高城市污水收集處理能力。整治城市黑臭水體,強化城中村、老舊城區和城鄉結合部污水截流、收集,抓緊治理城區污水橫流、河湖水系污染嚴重的現象。到2020年,地級以上城市建成區力爭實現污水全收集、全處理,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0%以上。以中水潔廁為突破口,不斷提高中水利用率。新建住房和單體建筑面積超過一定規模的新建公共建筑應當安裝中水設施,老舊住房也應當逐步實施中水利用改造。培育以經營中水業務為主的水務公司,合理形成中水回用價格,鼓勵按市場化方式經營中水。城市工業生產、道路清掃、車輛沖洗、綠化澆灌、生態景觀等生產和生態用水要優先使用中水。全面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加大城市工業源、面源、移動源污染綜合治理力度,著力減少多污染物排放。加快調整城市能源結構,增加清潔能源供應。深化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健全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體系。提高環境監管能力,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各類環境違法行為。倡導文明、節約、綠色的消費方式和生活習慣,動員全社會參與改善環境質量。
加強垃圾綜合治理。樹立垃圾是重要資源和礦產的觀念,建立政府、社區、企業和居民協調機制,通過分類投放收集、綜合循環利用,促進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到2020年,力爭將垃圾回收利用率提高到35%以上。強化城市保潔工作,加強垃圾處理設施建設,統籌城鄉垃圾處理處置,大力解決垃圾圍城問題。推進垃圾收運處理企業化、市場化,促進垃圾清運體系與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對接。通過限制過度包裝,減少一次性制品使用,推行凈菜入城等措施,從源頭上減少垃圾產生。利用新技術、新設備,推廣廚余垃圾家庭粉碎處理。完善激勵機制和政策,力爭用5年左右時間,基本建立餐廚廢棄物和建筑垃圾回收和再生利用體系。
城市規劃遵循綠色
《意見》指出,創新規劃理念,改進規劃方法,把以人為本、尊重自然、傳承歷史、綠色低碳等理念融入城市規劃全過程,增強規劃的前瞻性、嚴肅性和連續性,實現一張藍圖干到底。堅持協調發展理念,從區域、城鄉整體協調的高度確定城市定位、謀劃城市發展。加強空間開發管制,劃定城市開發邊界,根據資源稟賦和環境承載能力,引導調控城市規模,優化城市空間布局和形態功能,確定城市建設約束性指標。按照嚴控增量、盤活存量、優化結構的思路,逐步調整城市用地結構,把保護基本農田放在優先地位,保證生態用地,合理安排建設用地,推動城市集約發展。
推進節能城市建設
《意見》指出,推廣建筑節能技術。提高建筑節能標準,推廣綠色建筑和建材。支持和鼓勵各地結合自然氣候特點,推廣應用地源熱泵、水源熱泵、太陽能發電等新能源技術,發展被動式房屋等綠色節能建筑。完善綠色節能建筑和建材評價體系,制定分布式能源建筑應用標準。分類制定建筑全生命周期能源消耗標準定額。
同時,實施城市節能工程。在試點示范的基礎上,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進區域熱電聯產、政府機構節能、綠色照明等節能工程。明確供熱采暖系統安全、節能、環保、衛生等技術要求,健全服務質量標準和評估監督辦法。進一步加強對城市集中供熱系統的技術改造和運行管理,提高熱能利用效率。大力推行采暖地區住宅供熱分戶計量,新建住宅必須全部實現供熱分戶計量,既有住宅要逐步實施供熱分戶計量改造。
完善城市公共服務
《意見》指出,認真總結推廣試點城市經驗,逐步推開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統籌各類管線敷設,綜合利用地下空間資源,提高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城市新區、各類園區、成片開發區域新建道路必須同步建設地下綜合管廊,老城區要結合地鐵建設、河道治理、道路整治、舊城更新、棚戶區改造等,逐步推進地下綜合管廊建設。
優先發展公共交通。以提高公共交通分擔率為突破口,緩解城市交通壓力。統籌公共汽車、輕軌、地鐵等多種類型公共交通協調發展,到2020年,超大、特大城市公共交通分擔率達到40%以上,大城市達到30%以上,中小城市達到20%以上。加強城市綜合交通樞紐建設,促進不同運輸方式和城市內外交通之間的順暢銜接、便捷換乘。擴大公共交通專用道的覆蓋范圍。實現中心城區公交站點500米內全覆蓋。引入市場競爭機制,改革公交公司管理體制,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公共交通設施建設和運營,增強公共交通運力。
同時,強化綠地服務居民日常活動的功能,使市民在居家附近能夠見到綠地、親近綠地。城市公園原則上要免費向居民開放。為保障城市安全,應建立城市備用飲用水水源地,確保飲水安全。(轉自谷騰環保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