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態環境部發布了關于征求《水質 石油類的測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見稿)》、《水質 石油類的測定 熒光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見稿)》、《水質 石油類的測定 重量法(征求意見稿)》三項國家環境保護標準意見的函。
據了解,我國現行標準《水質 石油類和動植物油類的測定 紅外分光光度法》(HJ 637-2012) 是在 1996 年頒布的《水質 石油類和動物油類的測定 紅外光度法》(GB16488-1996)基礎上修訂的標準。該方法是目前我國環保行業測定水中油的唯一標準方法,采用四氯化碳作為萃取劑。
2017年12月,《 水質 石油類和動植物油類的測定 紅外分光光度法》(HJ 637-2012)進行第二次修訂。作為我國環保行業測定水中油的現行唯一標準方法,紅外分光光度法靈敏度高,檢出限低,測定不受油品的影響,能較全面檢測水中油含量,但所使用的萃取劑四氯化碳被蒙特利爾公約列為淘汰物質,我國承諾將盡快停止該項用途的使用。因此修訂本標準的核心在于尋找四氯化碳的替代品。目前正在修訂的《 水質 石油類和動植物油的測定 紅外分光光度法》,使用四氯乙烯替代四氯化碳作為萃取劑。據生態環境部發布的相關標準編制說明中指出,由于四氯乙烯純度要求高且新修訂的方法檢出限高,不能滿足Ⅰ-Ⅲ類地表水和第一、 二類海水石油類測定的需要,因此急需開展其他切實可行的分析方法的研究。
在對國內外石油類相關測定方法進行比較后,生態環境部發布了關于征求《水質 石油類的測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見稿)》、《水質 石油類的測定 熒光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見稿)》、《水質 石油類的測定 重量法(征求意見稿)》三項國家環境保護標準意見的函。通知中指出,相關單位若有意見可于2018年6月15日之前將書面意見反饋至生態環境部。
以下為標準具體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