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環保規劃的出臺以及各項政策的推進,體現了環境監測已成為環保領域剛性需求, 也彰顯了未來環保行業以前端監測為一大重點的發展機遇。
1. 環境監測已成環保重要細分領域 環境監測愈發受到關注, 政策頻出帶來發展機遇。 環境監測作為環境治理和環境管理的基礎, 為各項標準提供評判依據, 能夠輔助政府的監管,越來越多地受到政府和公眾的重視。 近年來, 國家出臺一系列政策, 推動環境監測網絡的建設、 監測遠程化、智能化的實現以及生態環境的科學決策和精準監管的加強。“十三五”環保規劃的出臺以及各項政策的推進,體現了環境監測已成為環保領域剛性需求, 也彰顯了未來環保行業以前端監測為一大重點的發展機遇。
我國 2015 年以來環境監測領域相關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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綱領性文件出臺,環境監測已成環保重要細分領域。 2016 年 11 月, 環保部印發環境監測行業綱領性文件:《“十三五”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方案》 和《關于加強環境空氣自動監測質量管理的工作方案》, 為大氣、水和土壤監測提出了具體階段性目標。《方案》的出臺,標志著政府部門已經將環境監測提升到與大氣、水務、 固廢等同等重要的地位, 意味著環境監測已成為環保行業重要細分領域。未來, 環保部將依據《方案》, 推動出臺《環境監測條例》, 加快修訂《環境監測管理辦法》、《環境監測質量管理辦法》 等相關政策性文件,以滿足新形勢下環境監測質量管理的需要。
《“十三五”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方案》 提出的階段性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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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垂直改革帶來環境監測新氣象 2016 年 7 月 22 日,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十六次會議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 會議指出, 開展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試點, 其目的在于健全條塊結合、各司其職、權責明確、保障有力、權威高效的地方環保管理體制,確保環境監測監察執法的獨立性、權威性、有效性。
環保垂直管理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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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環保部門上收監測事權, 確保環境監測數據真實有效。《意見》從三個層面破解地方保護主義對環境監測執法的干預: 1) 體制上,省級環保部門直接管理市級環境監測機構,確保生態環境質量監測數據真實有效;市級統一管理行政區域內的環境執法力量,依法獨立行使環境執法權。 2) 保障上,駐市級環境監測機構的人財物管理在省級,縣級環保部門的人財物管理在市級。 3) 領導干部管理上,縣級環保分局領導班子由市級環保局直接管理,市級環保局領導班子由省級環保廳(局)主管。 垂直改革有利于實現“誰考核, 誰監測”,為環境監測企業創造更加健康的環境。
試點省份方案獲批,環保垂直改革試點正式啟動。 目前,已有包括河北省和重慶市在內的 12 個省份提出了垂直改革試點申請,其中, 河北省和重慶市是 12 個申請垂改試點省份中的先行者。 2016 年 11 月 29 日,環保部和中央編辦正式函復河北省和重慶市人民政府,同意兩地啟動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推進改革試點工作。這意味著,全國環保垂改試點工作正式步入實施階段。
3.環境監測向“智慧環保” 延伸 “智慧城市”建設加快步伐,未來市場規模巨大。“智慧城市”是指運用物聯網、云計算、 大數據等新一代信息技術,促進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和服務智慧化的新理念和新模式。 2014 年 8 月, 發改委等八部委印發《關于促進智慧城市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要求到 2020 年建成一批特色鮮明的智慧城市,實現公共服務便捷化、 城市管理精細化、生活環境宜居化、基礎設施智能化、 網絡安全長效化。 目前, 我國智慧城市多數領域還處在探索和試點階段,市場潛力尚未充分釋放;另一方面, 近年來,我國智慧城市投資增速保持在 15%以上,預計 2016–2020 年內我國智慧城市累計投資額將超過 1.5萬億元。
我國智慧城市市場規模及預測(單位: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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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知層建設帶來環境監測發展新方向。“智慧環保” 是以通信網絡及信息技術為特征的環境保護新模式,為環境保護多個領域提供綜合解決方案, 是“智慧城市” 的重要應用領域。“智慧環保”作為“數字環保”的延伸,關鍵是在“數字環保”的基礎上重點加強感知層技術和指揮層技術的應用和建設。 當前, 傳統的環境監測企業主要從事設備銷售業務, 作為技術密集型行業,企業研發投入占營業收入的比重高于環保領域平均值 3%。在未來的“智慧環保”的發展浪潮中, 監測企業需要與軟件商、 IT 企業展開合作,不斷提升企業研發能力,由單純的“硬件”設備銷售向“軟件” 與“硬件” 協同銷售方向發展,強化數據挖掘。數據系統服務方面的能力。
智慧環保整體框架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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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環境監測設備市場規模(單位: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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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智慧城市IT投資規模(單位: 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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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水質監測: 環境監測的下一個風口 水質監測是指對水環境中的懸浮物、化學物質、生態系統等進行監測、監視和測定,從而準確反映水質狀況,對水質狀態進行評價,以決定下一步的水資源保護、水污染控制工作。水質監測使用的方法有很多種,常見的有重量分析法、滴定分析法、色譜分析法、原子分光光度法、比色分析及分光光度法等等。水質監測指標主要包括兩類,一類是反映水質狀況的綜合指標,另一類是一些有毒物質,在對江河、海洋水質監測時,還需要加入流速、流量等進行測定。
水質監測主要包括污染源水質監測和地表水質監測。污染源方面,幾大渠道的廢水排放量逐年上升, 監測與管理則顯得尤為重要。地表水方面,《全國城市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2008–2020)》多次強調未來將提升城市飲用水水源的監測能力,飲用水監測將成為水污染防治的重點舉措。同時,隨著我國城鎮化步伐的加快,未來城市對景觀河道的水質要求也將不斷提高,因此相應的監測市場也會不斷擴大。
水質監測細分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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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開始規劃環境監測時,主要以大氣監測領域為主, 水質監測起步較晚,在 21 世紀前分析設備基本是從國外進口。隨著國家對環境保護的重視,水質監測近年來發展迅速,特別是 2015 年 4 月出臺的“水十條”,給水質監測市場帶來了強大發展動力, 因此“十三五” 將是水質監測市場蓬勃發展的時代。
我國2015年以來水質監測領域相關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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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于大氣質量監測,我國的水質在線監測欠賬多、監測難度大、重要程度高,在下一個五年里有望迎來快速發展期。水質在線監測的三大特點決定了水質在線監測的行業空間可能遠大于大氣質量監測: 1) 監測范圍更廣。 除了城市水域與污染企業,江河湖海的水環境質量都需要監測,相比之下大氣監測基本只要覆蓋污染企業與人口密集的城市即可; 2) 現有水質在線監測設備運行工況差。 在潮濕的環境下,設備需要更高的防水指標,且設備在水的影響下損耗較快,需要廠家的經常維護; 3) 多項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待補充。 目前被列入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的有 COD、氨氮,除此之外五參數(溫度、 pH、濁度、溶氧、濁度)、總氮、總磷、懸浮物等都是評價水質的重要指標,此外還有重金屬、 BOD、生物毒性等一些輔助評價指標。由于不同水域水質不同,需要監測的指標也不同,市場空間非常大。(轉自:儀器信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