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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落地 突出重點補短板
聚光 發(fa)布時間(jian):2018-02-13 聚光 來源: 聚光 瀏覽(lan)量(liang):1753
  近日,省政府正式發布《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給出了浙江土壤污染防治明確的任務書:以改善土壤環境質量為核心,以保障農產品和人居環境安全為出發點,堅持預防為主、保護優先、風險管控、分類治理,落實各方責任,形成政府主導、企業施治、市場驅動、公眾參與的土壤污染防治機制,為建設美麗浙江、創造美好生活提供良好的土壤環境保障。
  來自浙江省環保廳的公開消息稱,《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經省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已于日前印發實施。這標志著浙江省完成了“治水”、“治氣”、“治土”三大行動計劃的最后一塊“拼圖”。
  根據行動目標要求,到2020年,浙江全省土壤污染加重趨勢將得到初步遏制,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基本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1%左右,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0%以上。到2030年,土壤環境質量穩中向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均達到95%以上。
  因地制宜補足短板
  根據地方產業結構及污染特點,確定8個重點監管行業,形成調查數據長期共享良性機制

  近五年多來,浙江省開展了“清潔土壤行動”,在調查監測、源頭控制、治理修復和制度創新等方面做了一系列有益探索。
  “然而,與治水、治氣相比,全省在土壤環境管理上,仍存在污染底數不清、工作機制不順、保障支撐薄弱等問題,個別地區土壤污染形勢嚴峻。” 參與《方案》編制的主要專家、浙江省環保廳固管中心研究人員韓立介紹說。
  “《方案》在細化、量化國家‘土十條’所確定內容的基礎上,結合本省實際,因地制宜補足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短板。”韓立表示,“接地氣”是浙江省“土十條”的特色。
  《方案》根據地方產業結構及其污染特點,把化工(含制藥、焦化、石油加工等)、印染、制革、電鍍、造紙、鉛蓄電池制造、有色金屬礦采選、有色金屬冶煉等8個行業,作為重點監管行業。
  因為浙江幾乎沒有石油開采、焦化行業,與國家“土十條”提出的8個重點監管行業相比,《方案》減去了石油開采、焦化兩個行業。而在“十二五”時期,浙江就把印染、造紙、鉛蓄電池制造等行業作為重污染高耗能行業進行重點監管,這次《方案》明確增加這3個行業進行重點監管。
  《方案》還要求,將根據土壤中污染物的種類和分布特點,重點針對鎘、汞、砷、鉛、鉻等5種無機污染物和多環芳烴、石油烴等2類有機污染物,排查梳理出8個重點行業中排放重點污染物的企業,以及相關的生活垃圾或危險廢物填埋場,形成省市縣三級土壤環境重點監控名單,按年度動態更新并向社會公布。
  從明年起,對列入名單的工業園區和企業,開展企業用地土壤環境自行監測試點,加強重點監控企業廢水、廢氣中重點污染物的監督性監測,監測數據按要求上報國家相關信息平臺。
  摸清底數是土壤污染防治的前提。針對這一薄弱環節,《方案》指出,浙江將根據國家相關部門要求,制訂全省土壤環境質量調查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國土資源、農業、環保等部門的土壤污染調查資料、數據和樣品,整合各方技術機構資源,以農用地、重點行業在產企業用地和關停企業原址為重點,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到明年底,查明農用地(以耕地為主)土壤污染面積、分布及其對農產品質量的影響。以后,要更加注重調查數據資料的分類整合、綜合分析,形成一次調查、各方共享、長期使用的良性機制,為準確研判土壤環境質量變化趨勢提供依據。
  同時,將完善土壤環境監測網絡,《方案》明確在明年底前建成全省永久基本農田示范區環境監測網絡;2020年底前基本建成覆蓋全省耕地的環境監測網絡。
  構建合力防治體系
  致力于打造政府主導、企業擔責、公眾參與、社會監督的土壤污染防治體系

  “土壤污染治理是一項長期、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眾多部門和人員,既需要國土、環保、農業等部門加強監督管理,也需要企業、農戶等自覺自律。因此,形成合力尤為關鍵。”業內人士認為。
  “浙江結合各部門特長、職責和工作基礎,按照國家要求,建立推進機制、細化部門分工,力爭形成齊抓共管的最強合力。”韓立表示,除部門整合外,《方案》還明確,從防治責任、嚴格執法監管、健全防治政策3個方面,致力于打造一個政府主導、企業擔責、公眾參與、社會監督的土壤污染防治體系,讓“土十條”真正落到實處。
  夯實責任是形成合力的基礎。《方案》要求強化地方政府責任,明確各級地方人民政府是實施本工作方案的責任主體。加強部門協調聯動,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推進機制。落實企業污染防治責任,承擔土壤污染損害評估、治理與修復的法律責任。
  政策、法規、標準是推進土壤污染防治的制度保障。《方案》明確規定,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要求,推動修訂《浙江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在今年底前,出臺污染地塊開發利用監督管理有關政策,制定污染地塊修復工程驗收技術規范。
  鼓勵各設區市結合實際,研究制訂有利于防治土壤污染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行政規范性政策措施。臺州市要結合土壤污染綜合防治先行區建設,在制度體系構建上先行取得突破,為其他地區提供經驗。
  此外,土壤污染防治還需要科技支撐。《方案》要求推動科研和產業發展,加強關鍵技術的研發和成熟技術推廣和產業鏈的培育。完善資金籌措機制,落實污染者負責制,優化財政資金投入方向,鼓勵土壤污染防治多元融資。(記者晏利揚)(來源:中國環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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